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临漳县位于河北省最南部,九曲漳河横贯东西,京深高速公路纵跨南北,107国道、京广铁路擦境而过。全县现辖5镇9乡、425个行政村,总人口57万,总面积744平方公里。临漳因临漳河而得名,古称邺,距今已有2600余年的历史。齐桓公始筑邺城,继之先后成为曹魏、后赵、冉魏、前燕、东魏、北齐六朝之都城,居黄河流域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文化中心长达四个世纪之久。西门豹投巫治水,曹孟德筑邺城,建“三台”(铜雀、金凤、冰井),昭示曹魏之霸业;又有“破釜沉舟”、“铜雀春深锁二乔”、“文姬归汉”等历史佳话。98年临漳县城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城、卫生城。